原四川移动李华受贿被判处死缓 |
原四川移动总经理李华 8月30日下午消息,今日下午,四川攀枝花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四川移动总经理李华受贿一案作出判决。一审李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了解,李华因个人经济问题被宣布正式逮捕近一年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指定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据起诉书中指控,李华在担任四川移动总经理的10年间,接受他人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累计收受他人财物1648万元。庭审中,被告人李华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发后,李华及其亲属已经退还赃款赃物共计1259万余元。 2010年,李华因涉嫌受贿经四川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四川省检察院于2010年9月25日对其作出正式逮捕决定,成都市公安局于当日对李华执行逮捕。同年11月,四川省检察院侦查终结,以受贿罪移送,指定攀枝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